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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健康河北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的重要阶段。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面临的机遇千载难逢,所处的环境十分难得,具有的优势得天独厚,蕴藏的动力和后劲十足。制定和实施好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描绘好未来5年我省中医药发展蓝图,对于深入贯彻全国和河北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先后征求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部门、部分中医药机构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28家省直部门的意见,经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二、《规划》编制原则
  (一)解放思想,力求创新。《规划》融入了国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项目,同时参阅了兄弟省市的中医药发展规划,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力求为我省“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制定出一条既符合省情、又具有创新的发展线路图。
  (二)站位全局,有序衔接。按照“大中医”的发展理念,《规划》既包含了中医药事业的内容,也兼顾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既把握中医与中药的协调发展,也充分考虑到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整体推进;既做到与国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的统一,也注重与我省已出台的《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河北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相衔接,使得国家、省各个方面要求得到全面体现。
  (三)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规划》在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中医药发展成绩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三五”中医药发展的方向和任务,明确了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中医药重点任务,同时还结合当前国家和省对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就中医药健康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说明。
  三、《规划》总体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病治病能力大幅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对外交流更加活跃;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得到强化,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站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我省今后五年中医药发展任务进行梳理分类,按照“提能力、强动力、增活力”的思路,提出了未来需要重点抓好的9个方面26项工作33类项目。九个方面任务分别为:
  (一)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改善省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每个设区市均建有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完成基本建设任务、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乡镇卫生院建有国医堂。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形成一批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省市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完善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置。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出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建设一批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三)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河北中医学院建设成为中医药大学。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和制度。继续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轮训。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建立省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挖掘整理老中药专家技术经验。开展民间中医药的收集、保存评价及推广应用。强化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和市级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
  (五)做大做强中药产业。构建我省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开展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快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两带三区”特色区域布局。推动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进安国数字中药都建设。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现代中药产业聚集区建设。
  (六)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持续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建设省中医药博物馆、省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体验中心、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各市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推进中医药文化墙进农村,办好中医药文化传播客户端。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继续办好冀港澳台中华传统医药文化发展大会。
  (七)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强与捷克等中东欧国家中医药合作,支持华北理工大学、河北中医学院等建设海外中医孔子学院。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到海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扶持安国中药产品出口贸易发展,打造国家级中药出口示范基地。
  (八)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修订《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推动中医药法以及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实施中医医院信息化提升项目、“互联网+中医药”行动计划。
  (九)加快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鼓励京津知名中医医院与我省中医医院深入合作,通过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带动提高我省中医诊疗水平。强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医药交流合作。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共用共建机制、重点中医专科临床协作机制和重大中医药科研专项联合攻关机制。
  为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规划》重点从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等4个方面明确举措、强化保障,为落实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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