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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一级预算单位 |
2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二级预算单位 |
3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 二级预算单位 |
4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5 |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6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7 |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8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9 |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 三级预算单位 |
10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11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2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3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4 |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 三级预算单位 |
15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6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7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8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二级预算单位 |
19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1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2 |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3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5482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70.26万元,上年结转17856.8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54827.10万元。其中,外交支出1520.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6287.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14.4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3.2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的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970.2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30.61万元,减少0.2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19年按不低于5%压减部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同时保障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0,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16.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人才交流与传统医疗技术调查研究项目已完成,2019年无此事项。
2.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1424.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60.00万元,增加64.81%。具体情况如下:
(1)国际组织会费(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国际组织捐赠(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141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60.00万元,增加65.88%。主要是增加世界卫生组织(WHO)捐款项目。
3.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0.00万元。主要是为进一步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新增东北亚中医药传播发展基地短期人才培养项目。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9267.9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892.69万元,增加5.06%。具体情况如下:
(1)机构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20115.8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222.88万元,减少5.73%。主要是有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调整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社会公益研究(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61.60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58.22万元,增加19.56%。主要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增加。
(3)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2290.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57.35万元,增加18.49%。主要是根据培养计划,培养人数增加,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预算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4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330.00万元,减少11.69%。主要是2018年中医药数据中心机房仪器设备扩容建设等一次性安排项目已完成,2019年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33.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57.00万元。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针灸传承保护项目已完成,2019年无此事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20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中华古代名医名著研究集成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已完成,2019年无此事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53.7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553.49万元,减少44.86%。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0.9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909.50万元,减少95.69%。主要是有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央保中心统一发放,相应减少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3607.92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有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央保中心统一发放,相应减少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5.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48万元,增加13.28%。主要是基本支出标准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188.3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188.30万元。主要是有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调整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69.1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69.15万元。主要是有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调整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3211.8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9.40万元,增加5.22%。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2308.6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6.10万元,增加0.7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829.2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8.26万元,增加18.30%。主要是2018年机动经费调剂到其他科目使用。
(3)机关服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73.8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04万元,增加25.56%。主要是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45958.0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784.62万元,增加38.54%。主要是为提升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新增眼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眼科诊疗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
12. 医疗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14181.7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950.83万元,减少38.69%。具体情况如下: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13.6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990.00万元,减少7.56%。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和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实施项目预算减少。
(2)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2068.0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7960.83万元,减少79.38%。主要是根据项目整体安排,2019年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预算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年初预算数1371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00万元,增长23.39%。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785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300.00万元,增加41.44%。主要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提租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915.0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3)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数495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0.00万元,增加6.45%。主要是2019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4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6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8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2.34万元,比2018年减少18.01万元,减少3.00%。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38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00万元,减少3.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69万元,减少3.00%。公务接待费7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2万元,减少3.00%。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09902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70.26万元,事业收入928331.42万元,其他收入15550.16万元,上年结转17856.8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15.45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099024.13万元。其中,外交支出1520.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8171.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4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6972.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9.96万元,结转下年164.10万元。
七、2019年部门收入情况的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109902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70.26万元,占12.46%;事业收入928331.42万元,占84.47%;其他收入15550.16万元,占1.42%;上年结转17856.84万元,占1.6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15.45万元,占0.03%。
八、2019年部门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本年支出109886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41.43万元,占91.52%;项目支出93218.60万元,占8.48%。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4.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56万元,增长2.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376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69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796.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80.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3辆、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4辆、应急保障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0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29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2辆。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6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所有项目都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80521.1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2个,涉及财政拨款13744.00万元。2019年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单位8个,涉及财政拨款61945.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对外援助(款):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